拨打电话 在线咨询 识别微信 客户
留言
广告咨询
  • 广告形式
  • 发布面积   平方米  
  • 发布地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提交
关闭 产品推荐
中国门头店招协会执行会长
广告热线:400-6060-805
在线QQ联系 (QQ:342064355)
福安男子无证醉驾无牌车 撞上路边电线杆
相关案例: https://www.gyxmad.com/fujian/ 本文标签: 福建宁德门头店招

服务热线:400-6060-805 时间:2015-08-19
识别扫一扫,生意好朋友
  福建宁德墙体广告 福安男人兰某无有用机动车驾驭证并醉酒后驾驭无牌二轮摩托车,成果撞上路旁边电线杆,形成人伤车损的交通事故。8月11日,犯罪嫌疑人兰某前来福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投案自首,照实供述了自个的犯罪事实。同日,兰某因涉嫌风险驾驭罪,被福安警方依法取保候审。
  8月1日清晨2时10分,福安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值勤民警接指挥中心派警指令称:福安大留村某某电力公司邻近,一辆无牌摩托车撞到电线杆,一人受伤。
  接警后,值勤民警当即赶赴现场并告诉“120”。抵达现场后,值勤民警帮忙医护人员将伤者抬上救护车,伤者兰某身上有较重酒气,因受伤无法进行 呼气测验,遂值勤民警到闽东医院急诊科抽取兰某血样送检。8月11日,收到司法鉴定所鉴定,兰某血样中乙醇浓度为111.75mg/100ml,属醉酒驾 驶机动车,涉嫌风险驾驭罪。
  经查询,8月1日2时许,兰某无有用机动车驾驭证并醉酒后驾驭无牌二轮摩托车,从福安市赛岐镇区沿国道104线往赛岐镇坑门里村方向行进,行为国道104线2152KM+100M路段,磕碰路旁边右固定电线杆,形成兰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据悉,现在案子在进一步处理中。
粤ICP备20040522号-1 地址:光谷科技港
客服热线: 400-6060-805
版权所有:广东欣美广告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广东欣美广告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