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墙体广告 民办中小学不得与殡仪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规范》(下称《规范》)发布实施。《规范》对民办中小校园园校舍、体育活动场所、教育及办公用房、老师及开办经费等做了具体规定。
《规范》提出,民办中小学的计划、选址、计划规划、建筑规范、环境影响评价等应契合本地教育计划和国家有关请求,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高压电 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禁止穿越或者跨过校园,在校园周边铺设时,安全防护间隔及防护措施应契合有关规定;校园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校园周边环境 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不得与殡仪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坐落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的校园,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
《规范》鼓舞使用自有产权用地举行民办中小学。租借场所办学的民办中小学,租借期最少12年以上,并提交经政府房子租借管理部门存案的有用租借合同。
根据规定,民办中小学应依法设立校园董事会、理事会或别的方式的决策组织,并应按请求内设相应的管理部门,配齐管理人员。民办中小校园长应具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历,并只能在一所民办教育组织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