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墙体广告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5日对外发表,2010年1月至本年8月,福建两级法院受理一审海事海商案子4108件,二审608件,案子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福建审理的海事海商首要案子类型包含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胶葛、海上货运署理合同胶葛、船员劳务合同胶葛、海上人身危害赔偿胶葛、船只建造合同胶葛、船只磕碰危害职责胶葛和船只权属胶葛等。
厦门海事法院副院长张希舟表明,涉台海事审判一直是福建海事审判的亮点,活跃探索涉台海事审判先行先试,才干充沛凸显福建“台”、“海”优势。
2012年5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设立内地海事法院首个涉台案子审判庭,三年来受理涉台海事案子100余件,标的金额3亿多元人民币,其间85%的案子在100天内审结,无一被改判或发回重审。
厦门海事法院还在内地最大的台商投资区——厦门海沧设立了内地首个涉台海事审判庭;在漳州台商投资区和平潭归纳试验区设立了派出法庭与法律服务点,完善涉台海事司法服务网络。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说,福建法院还坚持在两岸直航航线展开法律宣传咨询,在内地率先聘任台籍陪审员、调解员,获得杰出社会作用,并针对台渔工劳务胶葛多发的状况,向商务部分宣布司法建议。
“现在福建法院正在活跃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商谈,预备构建以台湾法查明为中心的域外法查明渠道。”张希舟表明,这么既能够满意福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实践需要,还能填补台湾法查明渠道的空白,并力求在内地构成辐射效应。(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