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墙体广告 市民汪女士称将房子租给了一家火锅店,并签有合同,出于对火锅店运营者的信赖,火锅店运营时期,一向没有到火锅店看过。谁知对方在运营时期,改动房子结构,形成有些设备受损,给楼下住户和汪女士形成了较大丢失。10月11日,汪女士向本报96369新闻热线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对此,青海海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哈成堂以为,依据《城市房子租借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则,承租人应当保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子及隶属设备。不得私行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化的,有必要征得房主的赞同,并签定书面合同。因承租人差错形成房子损坏的、由承租人担任修正或许补偿。汪女士将房子出租给火锅店店东,店东不得在没有征得房主赞同的情况下随意改动房子结构。火锅店店东私行改动房子结构,致使房子设备遭到损坏,由此给房主形成的丢失,应当由火锅店店东担负。西宁方圆第二法律事务所律师韩秀花表明,假如无法就丢失补偿与火锅店店东达成协议,汪女士能够联合楼下住户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个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