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墙体广告日前,云南彝良检察院对附条件不申述的未成年人罗某作出不申述决议,助其顺畅回归社会、重返校园放心学习。
未成年人罗某系彝良某高中高一学生,因偷盗被移交彝良检察院检查申述。检查时期,办案检察官经过造访罗某就读的校园、家庭居住地,对其在校园、家庭、居住地的体现进行了格外检查,联系其一向体现较好、违法情节细微、真挚悔罪等状况,依法决议对罗某附条件不申述,调查期6个月。
云南昭通墙体广告调查期内,罗某定时向彝良检察院汇报思想、学习日子等状况,恪守法令法规,恪守监督。2015年10月9日,罗某调查期满后,彝良检察院当场向其宣告不申述决议书,并联合其监护人对其进行帮助教学,使其放下思想包袱,放心回到校园完成学业,罗某当场表明会谨记这次教训,恪守法令法规,认真学习。
据了解,自展开附条件不申述作业以来,彝良检察院决议附条件不申述未成年人达6人,几人均已顺畅经过调查期,依法被该院作出不申述决议,现有3人仍在大学、中专、高中学习,其他3人已找到适宜自个的作业,均未呈现再违法状况,取得了杰出的法令作用和社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