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墙体广告儿童公园拆迁改造,公园原主任、副主任、管帐、出纳等人协商后,以签定虚伪拆迁抵偿合同的方法,骗得国家拆迁抵偿款148万余元,并将其间的36.6万余元以福利费方法私分给公园整体员工。兰州城关区法院一审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对四名被告人作出不一样的惩罚。宣判后,四人不服提起上诉。10月29日,该案在兰州中院二审开庭,未当庭宣判。
一审:
私分国有资产儿童公园原正副主任均获刑甘肃墙体广告
经城关区法院一审查明,2007年5月,兰州市滨河儿童公园整体进行拆迁改造,甘肃墙体广告对该公园游乐设备和自个运营设备评价、进行抵偿过程中,公园主任王某、副主任刘某某、管帐陈某(女),出纳魏某(女)等人,经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公园一切的太空飞碟等游乐设备签定虚伪的拆迁抵偿合同,以骗得国家拆迁抵偿款148万余元。尔后王某、刘某某等人协商将上述钱款以小金库方法存放,并将其间的36.6万余元拆迁抵偿款以福利费方法私分给公园整体员工。
法院一审以为,王某等四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自个,其行动均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遂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罚金5000元;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罚金5000元;陈某、魏某的行动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免予刑事处罚。
二审:
以为不构成犯罪四被告人提起上诉
宣判后,四名被告人均以为一审确定现实有误,甘肃墙体广告自个的行动不构成犯罪,遂提出上诉。昨天,这起私分国有资产案二审在兰州中院开庭审理。公园主任王某称,儿童公园归于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园内游乐设备的采购资金由三种方法集资,员工自个采购、银行贷款以及园内资金结余,在采购游乐设备中,财务没有划拨金钱。最初儿童公园要拆迁时,领导班子忧虑政府不会对园内一切的游乐设备给予补助,为了得到这笔抵偿款,这才与自个签定了虚伪抵偿拆迁合同,但是得到的抵偿款没有用于自个消费,而是用于园内正常开支,包含支出公园改造的工程尾款、采购单位办公用品、电脑、空调、照相机,安排员工旅行,发放员工过节费用、加班补助等。副主任刘某某则以为,一审判处其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不适合。甘肃墙体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