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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个架敲诈3600元 云南金平男子勒索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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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热线:400-6060-805 时间:20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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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墙体广告价格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 通讯员 张耀辉 黄永荗)近来,云南省金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原因驾驭车辆发作口角而施行敲诈勒索的案子。被告人官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3月25日18时 20分许,被告人官某某因驾驭摩托车在金平县老集寨乡白乐寨至老集寨500米处与被害人李某驾驭的小卡车会车时发作口角,官某某先后云南墙体广告价格联络杨某、肖某等人在 白乐寨村路段、乌拉河路段将被害人李某驾驭的小卡车截停,并在乌拉河桥上、元阳县金三角加油站处云南墙体广告价格置别用拳脚、石头、棒槌等东西殴打被害人李正才。
  在此进程中,被告人官某某以要挟被害人李某人身自由、身体健康的方法向李某索要人民币3600元。当日18时50分许,被告人官某某在乌拉河桥上等待李某从小卡车上拿钱交给的进程中被公安民警抄获。
  法院以为,被告人官某某以非云南墙体广告价格法占有为目的,以 对被害人施行要挟的方法,强行讨取他人资产,数额较大,其行动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被告人官某某到云南墙体广告价格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活跃补偿被害人的经 济丢失,本院予以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指控正确,本云南墙体广告价格院予以支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之规 定作出上述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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