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墙体广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吸收兼并荆州鸿翔化工有限公司的布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28日举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对于吸收兼并荆州鸿翔化工有限公司的方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处理架构,减少处理层级和核算环节,提 高处理功率,下降运营本钱,一起合作公司正在推进的严重财物重组项目,本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荆州鸿翔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翔公司”)施行全体吸收合 并。兼并完成后,鸿翔公司独立法人资格刊出,本公司继续存续。依据公司《规章》的有关规定,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本次吸收兼并不构成有关买卖,不构成《上市公司严重财物重组处理办法》规定的严重财物重组景象。
一、兼并两边基本状况介绍
(一)兼并方:本公司,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兼并方:荆州鸿翔化工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殷宏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3、居处:荆州开发区沙市农场窑湾分场农技路
4、一致社会信誉代码:91421000798771196P
5、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万元
6、运营范围:出产、出售甲醛、乙醛、吡啶、2-甲基吡啶、
3-甲基吡啶。##
7、运营状况:到 2015年 12月 31日,鸿翔公司财物总计为
20781.6万元,负债总计为 21593.6万元,一切者权益总计-812万
元。2015年度实现经营收入 17,558.70万元,净利润为 759.43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精确、完整,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元(以上数据现已审计)。
二、吸收兼并的方法、范围及有关安排
1、本次吸收兼并的基准日为 2015年 12月 31日。
2、本公司经过全体吸收兼并的方法兼并鸿翔公司的悉数财物、负债和业务,兼并完成后本公司继续存续,鸿翔公司独立法人资格刊出。
3、兼并完成后,鸿翔公司的一切财物,包含但不限于固定资
产、流动财物等产业并入本公司;鸿翔公司的负债及应当承当的别的义务和责任由本公司继承。
4、本方案将在董事会审议经往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兼并各方将签定《吸收兼并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处理层担任开展本次吸收兼并触及的有关事宜。
5、有关审议及布告程序完成后,兼并两边将共同完成吸收合
并有关事宜,包含但不限于处理财物移送手续和有关财物的权属改变登记手续。
三、吸收兼并的意图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吸收兼并有利于本公司优化资源配置、进步处理功率、下降处理本钱。
2、鸿翔公司作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本公
司兼并报表范围内,估计本次吸收兼并不会对本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抉择。
特此布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6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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