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墙体广告 来自贵阳市质监局的音讯:即日起,《贵阳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布告办理方法》出台并开始施行。
该《方法》规则,今后,电动自行车出产公司须请求并列入《目录》后,其出产的电动自行车方可在本市出产、出售、注册登记上牌和上路行进。
《方法》规则,以蓄电池作为辅助动力,具有两个车轮,能完成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用并契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特种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电动 自行车应具有杰出脚踏骑行功用,最高车速不超越20公里每小时,以最高车速骑行时,干态制动距离不超越4米,湿态制动距不超越15米;电动自行车电器体系 线路,不得装有能进步整车速度的设备。
电动自行车出产公司自愿申报,省内和进入本省出售的省外电动自行车出产公司均可请求进入目录。纳入《目录》办理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质监、工商等部门将对其施行监督检查。经监督检查,质量不合格的期限整改,并暂停履行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