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1月8日,防城港市一位市民到坐落防城区防港路的新润发超市购物。此前一个多月,这家超市刚刚开业。这位市选择完要买的东西,附过款后发现,采购的3只花式蛋糕和一个孩童蛋糕,生产日期均为1月5日,花式蛋糕保质期为两天,而孩童蛋糕的保质期则是0天。很明显,4只蛋糕均已过期。通过洽谈,超市同意了以过期产品的报价10倍对进行了补偿。
1月15日,这位市民再次到这家超市购物,其中有一样是标为“精品巨峰葡萄”的包装新鲜葡萄。合理要拆开来吃的时候,这位市民又发现,生产日期为1月13号的葡萄,保质期才是1天。这一次,这位市民只请求超市更换了一份相同的合格产品。
开业才月余的超市,同一个顾客就接连两次采购到了过期食物,“我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顾客也买到了过期食物,或许买到了没有发现吃了下去,我觉得超市的办理存在缺乏。”这位市民说,1月15日当天,他向防城港市食物药品监督办理部分进行了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