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96家单位达到市级园林单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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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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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全市展开创立“园林化单位”活动以来,市县(区)各级绿化委员会齐抓共管,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积极响应,多方筹集资金,共同绿化、美化家园,获得了显著效果。截至2014年,全市共有78家单位取得了市级“园林化单位”“园林化小区”“花园式学校”“园林化厂区”荣誉称号。2015年在全市创立国度园林城市活动中,又有18家单位到达园林单位规范,被市绿化委员会命名为“园林化单位”“园林化小区”“花园式学校”“园林化厂区”,遭到惩处,并颁发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