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回来户籍地处理
今年2月25日,贵州省公安厅在贵阳市南明区、云岩区,铜仁市碧江区、万山区分别建立窗口开展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试点工作,遭到群众共同好评。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4月5日起,贵州省将在全省全面推行居民身份证省内跨区(县)异地受理工作。
据了解,即日起,具有贵州省户籍的公民,脱离户口所在地所属区(县)、跨区(县)合法安稳就业、就学、寓居,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期、丢掉、损坏需求换领、补领并契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到省内异地受理窗口处理居民身份证。
贵州省公民在请求换领身份证时,须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请求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寓居证或别的证明(件);核对《贵州省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申领登记表》,承认申领人根本信息无误后签字承认;由社会相馆收集身份证相片的,须供给相片回执单。
值得提示的是,贵州省公民处理身份证时具有以 下景象的,须回来户籍地派出所处理:一是首次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二是贵州省级人员事务信息管理体系(以下简称省级人员体系)中无信息的;三是公安部 全国人员信息库有重证号、重记载信息的;四是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信息与省级人员体系主项不共同的;五是省级人员体系中无相片的;六是因容颜特征发作较大变 化,无法承认申领人相片与省级人员体系相片是同一人的。
换领身份证须收集指纹
贵阳12个窗口单位可办
关于办证群众来说,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处理与户籍地处理的申办流程根本共同,所收取的工本费也是严厉依照国家收费规范履行,不收取任何别的额定费用。
第一步,异地请求。请求人带齐申办资料,到省 内实践寓居区域(县)公安局指定的省内异地受理点窗口请求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掉补领居民身份证。其间,贵阳市具有异地受理的窗口为:白云分局红山派出 所、花溪分局清溪派出所、观山湖分局阳关派出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本分局办证大厅、开阳县公安局异地身份证受理窗口、南明分局办证大厅、乌当分局新天派出 所、息烽县政府政务效劳大厅公安窗口、修文县人民政府政务效劳中心公本分厅、云岩分局办证大厅、中心分局洋水派出所、清镇市人民政府政务效劳中心。
第二步,收集信息。受理点民警收集制证相片(或由申领人供给二代证相片检查回执单),受理文字、图画信息,收集指纹信息,打印《贵州省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申领登记表》,申领人认真核对《贵州省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申领登记表》中的各项内容,承认本人根本信息无误后签字确定。
第三步,交纳工本费。请求人依照有用期满换领20元,损坏换领、丢掉补领40元的规范交纳工本费。完结受理后,民警向请求人出具《居民身份证收取凭据》。
第四步,受理窗口领证。收取证件时限为20个工作日。到时,请求人凭《居民身份证收取凭据》到异地受理点窗口核验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