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墙体广告 日前,市政府批复同意拨付赣州市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行应用市级补助资金373.86万元。享用此次置办补助的新能源汽车共有586辆,应获补助资金747.72万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推行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县(市、区)财政各承当50%。
据理解,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在赣州市辖区内新置办并注册注销、运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该市辖区内建立并验收合格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一切人均可申请补助。经审核,该市共有586辆新能源汽车契合补助规范,补助资金下达给车辆购之人(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由相关县(市、区)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后按规则拨付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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