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张某来沙市务工,经中介介绍,与公安县人胡某合租。因两人均是公安县人,共处不错。两人共处时期,张某屡次以经商要钱周转,找胡某借钱。张某见与胡某既是室友,又是老乡,就借给胡某钱。至4月17日,张某陆陆续续借给胡某7500元。
17日上午,胡某开口又找张某借钱,张某称,自个没多少钱。胡某见此,拿出纸笔,给张某打了一张7500元的借条,称告贷几天后就还,眼下确实需借钱周转。
张某仍不肯借钱给胡某。胡某冲进厨房,拿来一把菜刀,威胁张某拿钱。张某被逼无奈,通过支付宝转给胡某1500元。
19日下午,张某在租住地附近遇见胡某,并从房东口中得知,胡某已退租,随即致电民警。
民警依照张某供给的信息,捕获胡某。现在,胡某因涉嫌持刀掠夺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