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问,二人对偷盗图书一事招认不讳。立功嫌疑人刘某某中师毕业后,被安顿在湖南某镇当人民教员。原本不错的职业,刘某某却厌弃教员工作贫苦,于1993年下海经商,因缺乏经历,生意惨淡。为了还债,干起了偷盗勾当。
2014年,刘某某因偷盗图书,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出狱后不知悔改,继续四处流窜作案。2016年年初,刘某某结识了同样刑满释放的罗某某,二人一拍即合,于2月23日来到呼和浩特作案。
2月25日,二人事前在胸部、腿部绑好松紧带,选好图书后,用特制消磁工具将图书上的条形码磁性消掉,再把书插入松紧带内带出,每次携带七、八册不等,经过安检通道后,把书再放到荫蔽地点,然后回到书店继续偷盗。
一上午的时间,二人共偷书120余册。随后,二人经过火车把书运到广州,应用互联网上打折销售。现局部图书以卖出,收入约4000余元。
目前,两名立功嫌疑人已被刑拘,案情正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