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墙体广告 近日,国度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度税务总局结合发布《关于清算长期停业未运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决议在全国范围内清算长期停业未运营企业。
湘潭市工商局6月13日音讯称,工商部门已于5月启动了对全市长期停业未运营企业状况的摸底。经过梳理、摸底,
湘潭约有3000余户企业被列入清算范围。
湘潭市工商局企业监视管文科担任人引见,全市需求停止年报的市场主体达22000户,经过摸底,有3000余户企业处于长期停业、歇业或担任人联络不上的状态。“这些企业中,只要极少数主意向工商部门申请了注销停业执照。”这位担任人说,目前正是2015年度企业年报的关键期,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关于逾期不报送公示、故弄玄虚不照实报送公示的、住所地无法联络的企业,工商部门将依法把其列入运营异常名录(俗称的企业“黑名单”),届时,多部门将结合对其施行重点监管、信誉约束和结合惩戒,其在政府采购招招标、合同签署、银行贷款、评先评优、资历认定、政策扶持等方面将被限制或禁入。
这次清算工作的对象是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停止征税申报的企业,清算的方式包括催促补报年度报告、征税申报、变卦企业注销事项、撤消停业执照等。工商部门与地税、国税部门信息交流并停止初步排查后,将对经过注销住所或运营场所可以获得联络的企业,催促其及时实行法定义务;清算对象存在已办理清算备案或已进入破产程序等情形的,从清算范围中剔除;对连续6个月未展开运营活动、经现场检查在其注销的住所或运营场所无法获得联络,且连续两年未报税的企业,将根据《
公司法》、《
公司注销管理条例》、《企业法人注销管理条例》等规则依法撤消其停业执照,最大限度确实保正常运营的市场主体数据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