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墙体广告施工 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审理难度不断加大、审判质效稳步提升、保护力度不断加强……2015年,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显示,2015年人民法院共新收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49238件,审结142077件。与2014年相比,这一数字各有增加。据了解,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五省市收案数量持续在高位运行,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数约占全国法院该类案件总数七成。
司法逐渐成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主渠道。然而,维权成本高、周期长、举证难、赔偿低一直是制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瓶颈。近年来,浙江法院加大保护的价值导向,抓住薄弱环节,精准发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如何实现有效衔接?互联网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该如何保护?近日,记者在浙江省各地进行了调研走访。
“互联网+审判”:网上法庭提供“网购”般诉讼服务
浙江是互联网发达省份,汇集了阿里巴巴、网易等全国知名互联网公司,电商企业众多,交易量激增的同时,交易纠纷也迅猛增长。例如,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13年至今共受理各类涉网纠纷2348件,其中涉电子商务平台的著作权纠纷、商标权纠纷案件占79.8%。
目前,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网络科技公司等网络企业已成为知识产权纠纷高发主体。2015年修订的《浙江省专利条例》率先将电商领域专利侵权纳入地方性法规。去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在浙江成立了全国首个电商专利执法调度中心——中国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调度(浙江)中心,探索开展跨区域电商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
“电子商务纠纷具有跨地域的特点,各项证据材料均形成于网络环境,不论是电商经营者还是一般消费者,均面临远距离诉讼的不便,对网络化司法服务提出了迫切需求。”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李奕说。
网上纠纷网上解决。为适应涉电商纠纷的不断涌现和升级,杭州法院探索“互联网+审判”建设,在全国率先打造电子商务网上法庭,通过最大限度实现网络证据在线一键式引入,为公众提供“网购”般便利的网上诉讼服务。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商务诉讼指导办公室主任张政表示,网上法庭充分利用各电子商务平台现有的技术优势和数据资源,实现无缝对接、数据共享。原告方在“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网页界面注册登录在线发起诉讼后,网上法庭会自动提取电子商务平台的当事人身份信息、网上交易过程及各类表单数据。
“一般庭审活动在30分钟内即可完成,使全国各地的原告可以用零在途时间、零差旅费用支出,随时针对遍布全国各地的被告提起诉讼。”李奕说,目前,浙江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已实现与淘宝网、天猫、聚划算、蚂蚁金服小额贷款平台、阿里巴巴中文站等平台的对接。同时,凡是起诉至网上法庭的涉电商平台案件,均将向电商平台投诉作为前置程序,充分发挥电商平台自我净化作用。
多渠道优势互补:建立司法与行政保护联动机制
“浙江法院2000年就开始了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之路,为创新型省份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介绍,目前,浙江省11个中级法院均设立知识产权庭,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其中10个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32个基层法院具有版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
其中,义乌市人民法院具有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部分专利案件管辖权,是全国第一家有权审理专利类案件的基层法院。记者了解到,知识产权的“三合一”审判与“诉调对接”在这里独具特色。
早在2007年7月,义乌法院便率先在浙江省开展“三合一”审判试点,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义乌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负责人王亚萍指出,与全国其他“三合一”审判试点法院相比,义乌法院审理的刑事、行政案件数量最多,且涉外案件多,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之间紧密衔接,形成保护合力。
多渠道联动保护机制让知识产权保护更有力。例如,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工商局建立企业信用评级合作机制,工商系统在评选省著名商标时需向法院了解相关企业知识产权纠纷信息,如果被评选企业有严重侵权行为的将被取消评选资格;义乌法院会同检察院、公安局、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建立“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工作机制”,每月向义乌商城集团通报以义乌国际商贸城经营户为被告的知识产权侵权判决,作为集团对经营户进行扣分或收回商位的处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