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是一名基层干警,与妻子张某不断过着朴素而简单的生活。2013年,刘某的儿子被诊断为先天脊柱畸形。面对高额的手术治疗费用,刘某决议去做生意。
为筹集原始资金,刘某向同事、同窗及亲戚朋友借款200余万元。因无从商经历,刘某的资本很快就亏得荡然无存。但是,祸不单行,其妻子张某查出患有脑癌,急需资金做手术,同时,医院又通知其儿子应尽快手术,否则将形成下半身终生瘫痪。在宏大的压力下,刘某以自杀的方式完毕了本人年轻的生命。
刘某死后,有17名债权人陆续向法院申请强迫执行,涉案金额共计204万元。针对这一特殊状况,承方法官分别与17名申请执行人面谈,逐个理解大家的诉求。
在查明张某现有的财富后,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张某拜托其父亲参与会议。张某父亲对债务均予供认,但恳求申请执行人给予相应时间,待女儿病情好转后再筹措资金予以出借。
5月5日,从湘潭县法院传来音讯,因事前沟通到位,在半个小时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一切案件中止执行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