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防汛是湖北省防汛的主要组成部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办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湖北省催促各地认真执行以行政首长担任制为中心的职责系统,逐库执行了水库行政职责人、主管部门职责人、办理单位职责人、安全监督职责人、技术职责人和防汛指挥长等六类职责人,并进行公示。
现在,湖北省已进入主汛期。告诉请求,水库各项职责人要依照防汛职责请求,迅速进岗到位,执行各项防汛办法,实在履行防汛作业职责。催促执行各项办法,组织做好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作业。严厉防汛纪律,严厉职责追查,对因玩忽职守、作业不力等形成严重损失的防汛职责人,依照法规依法依规追查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