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六位一体”,推出十项工作措施
为确保总体目的的完成,2016年至2018年,株洲将推出10项工作措施,即增强水资源维护,进步用水效率,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染管理,全面展开农业乡村污染防治,增强高速公路、河道、船舶和港口污染控制,增强饮用水水源地维护,增强不达标水体整治,深化推进清水塘地域污染综合整治,增强生态维护。
申报国度“海绵城市”试点
在进步用水效率方面,株洲将对流域20个行业63种产品施行强迫性用水定额规范。积极推进节水型城市建立,加快推进申报国度第二批“海绵城市”试点的工作,新建城区硬化空中可浸透面积要到达40%以上。到2018年,流域内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1%以内。
在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方面,今年内将依法全面取消不契合国度产业政策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消费项目。2017年底前,完成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管理。
在全面展开农业乡村污染防治方面,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生猪调出大县、其他畜禽养殖大县根本树立集中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中心。2018年底前,建成2个以上的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90%以上的农业消费废弃物完成资源化应用。同时,完成流域内一切县市区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全掩盖。
在增强饮用水水源地维护方面,市本级自2016年起每季度要向社会公开城市饮水平安情况信息,县级自2018年起要向社会公开。在饮用水水源维护区内,制止设置排污口。
在增强不达标水体整治方面,2018年底前,全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根本控制在10%以内。2017年底前,加油站公开油罐要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
整治清水塘,树立河长制
深化推进清水塘地域污染综合整治是第二个“三年行动方案”的重点内容。
到2018年底,力争一切搬迁改造企业关停退出;引进和启动一批新的现代产业项目;契合条件的企业完成转型或异地投产运营;根本完成主要根底设备建立和环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