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显现,依照《环境空气质量规范》(GB3095-2012),4月份,常德市各区县(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范围在71.4%~100%之间,均匀达标天数比例为87.0%,其中轻度污染占11.4%,中度污染占1.3%,重度污染占0.3%。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是细颗粒物(PM2.5)。
与上月相比,全市各区县(市)环境空气质量均匀达标天数比例上升27.4%,其中,柳叶湖开发区、汉寿、桃源、澧县、鼎城区、津市、德山经开区、武陵区、石门、临澧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均有不同幅度上升,升幅在18.3%-43.8%之间;汉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无变化,安乡3月仪器毛病,有效数据不满足技术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无法停止比拟。
依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4月份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是汉寿县,相对较差的是石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