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施行定见共12条,从建立对等维护理念、依法审理各类案子,营建杰出发展环境、构建司法服务机制四个方面临全省法院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该定见,在审判和履行过程中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与非公有制经济主体诉讼位置对等、诉讼权力对等、法令适用对等、法令责任对等、法令维护对等、法令服务对等“六个理念”,活跃习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司法需要,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依法惩处损害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
湖北省高院新闻发言人程勇表明,湖北各级法院要坚持罪刑法定准则,严厉区别罪与非罪、违法与行政违法、违法与民商事纠纷的边界,依法审慎对待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在出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立异做法,对不违背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以违法论处;对定罪证据不足的,依法宣告无罪;对确已涉嫌违法的,依法稳重适用强制措施,削减对涉案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正常出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当天,湖北省高院发布了5起依法对等维护、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典型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