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记者於苏云
杨某(女)、李某(女)、丁某(女)、顾某(女)与受害人杜某(女)、姜某(女)是昆山市某中专学校学生,年龄均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这4名女生平常就喜欢在校内拉帮结派,经常参与打架、强索同窗财物,屡次被学校记过处分。
一天下午,4人在一家KTV唱歌时,李某提到本人曾与杜某、姜某有过节,让其他3人帮助经验一下。随后,丁某便打电话将两受害人骗至KTV。当天,4名女生同时对两受害人施行了殴打,并抢走两人身上现金约两百元。
4名女生到案后,照实供述了本人的罪行。后公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向法院起诉4被告人,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杨某、李某各有期徒刑六个月,丁某、顾某各拘役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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