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云南省将结实树立以人为本、平安开展的理念,以防事故、保平安、保通畅为目的,以落实平安消费义务为主线,以增强基层根底建立为抓手,坚持公路建立、管理、养护、运输、平安并举,依照“消弭存量、不添增量、动态排查”的方针和“突出重点、分步施行、属地管理、分级担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依法治安、综合管理”的根本准绳,紧紧抓住乡村公路这一工作重心,鼎力整治公路平安隐患,不时完善公路平安设备,全面提升公路平安程度,为云南省经济社会开展营造良好的公路交通平安环境。
《意见》请求,重点从3方面展开公路平安生命防护工作。一要科学管理公路平安隐患。完善隐患台账,树立长效机制;明白管理义务,加快推进施行;增强设备维护,依法维护设备;强化农客管理,优先整治隐患。二要严厉标准公路工程平安设备建立。严厉执行工程技术规范,全面落实同时规划设计、同时建立施工、同时投入运用“三同时”制度,强化建立管控及项目验收。三要鼎力推进公路平安综合管理。进一步完善交通管理设备设备,加大超限超载管理力度,增强车辆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