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下午2时许,40多岁吴某闲来无事在家邻近游玩,刚好碰上了同在游玩的张某、李某和叶某(均为化名)。四人聊着聊着就相邀一同在小区邻近的工棚内“打拱”,并约定10元为底注。
两个多小时后,吴某赢了近百元,精神状态也很好,但在新一轮局牌局中,吴某俄然昏倒在桌上。其他人见状匆促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医护人员赶到现场经查看,吴某不省人事,血压脉息全无,医护人员对其进行了施救,最终确以为抢救无效逝世。
事情发生后,吴某家族找到了与吴某同桌的张某等3人,以为他们应对吴某的逝世事故担任,请求给予恰当的经济抵偿。
辖区派出所召集张某、李某等人与吴某家族进行了屡次调停,总算达成协议:3牌友一同抵偿吴某亲属1万余元作为丧葬费。
海舟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新贵表明,此案中假如死者吴某经法医鉴定证实逝世是因接连打牌引起,牌友就需承担抵偿职责。而如双方无过错,从人道主义观念动身,同桌牌友可对死者家族进行恰当抵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