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墙体广告 26日,黄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雪荣主持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初次全体会议,副市长张社教代表市政府在会上作了关于《黄冈市饮用水水源地维护法令(草案)》的阐明。当日下午,与会人员分两组对该法令草案进行了审议,我们普遍对法令草案表明附和,也提出许多的修正定见和主张。
黄冈市副市长张社教在法令草案的阐明中,首要报告了拟定法令的必要性,拟定法令的依据和立法的指导思想,法令草案的起草进程,法令草案的整体概略和要点内容。法令草案共包含总则、饮用水水源地的确定、饮用水水源维护区的特别规则、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6章50条。
据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黄新国介绍,这次审议是市人大常委会对这部法规草案的初审,作进一步的修正完善后,将再次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依据《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法令》的规则,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当地性法规案通常采纳“两审三经过”。法令草案初度审议后,将于近期在媒体发布,并将经过新闻媒体、网络、专题调研座谈会、证明协商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定见,使法规可以会集民智、表现民意,以实在进步当地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据了解,这是黄冈市享有当地立法权后对拟定的首部实体性当地性法规进行的初次审议。同时,该法令也将变成我省设区的12个市州取得当地立法权后,在饮用水水源地维护方面的首部当地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