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供应侧构造性变革,云南将严禁新增过剩行业产能,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新增产能项目,3年内准绳上中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技术变革和产能核增项目等。
同时,云南将推进资源优化配置,对省属国有企业已获得土地运用权和资源开发权的项目,凡闲置三年以上未开发应用或者累计投入缺乏协议总投资10%的,应当无条件将开发权出借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重新引入社会资本建立。
据悉,云南省煤炭去产能目的是从现有的11800万吨压减到7000万吨以内,去产能40.7%以上;钢铁去产能将由现有的3000万吨压减到2500万吨以内,去产能16.7%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