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墙体广告 为净化市场环境,保护租借车驾驶员合法权益,6月1日起,市交委客管处联合
公安交管局、各区交通法律部分打开为期3个月的“黑车”专项整治举动。
市客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整治举动重点是小轿车未获得客运租借
汽车运营答应、无《路途运送证》从事租借客运的;非本市租借
汽车用于起点和结尾均在本市运营的;克隆租借
汽车非法营运的;火车站、机场及周边违停揽客等运营做法的。
一旦查验事实,将依据《
武汉市城市客运租借
汽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未获得租借
汽车运营权和路途运送证从事租借
汽车营运的,由有关管理部分暂扣车辆,没收其违法所得,按每辆车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由
公安交通管理部分撤消驾驶证、刊出车辆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