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墙体广告 人身平安维护令,法律术语为人身平安维护裁定,是法院为了维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平安、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停止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属于一种民事强迫措施。人身平安维护令通常依当事人申请作出。5月19日,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发出《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后本市第一同人身平安维护裁定。
刘某与汪某于1993年1月1日举行婚礼,婚后育有一子一女。怎料,汪某婚后经常酗酒并在酒后殴打刘某。2015年12月,刘某因无法忍耐汪某的长期优待行为,向雨山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当时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判决生效后,汪某不只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优待刘某。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期间,汪某在其住所屡次殴打刘某,致使刘某面部、腰部、背部多处损伤。刘某为保证其人身平安,恳求至雨山法院,请求法院依法签发人身平安维护令。
法院经审理以为,刘某的申请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规则的发出人身平安维护令的条件,依法作出如下裁定:1、制止汪某继续对刘某施行家庭暴力行为;2、制止汪某继续骚扰、跟踪、接触刘某;3、令汪某在裁定书生效后十日内迁出夫妻二人租住的房屋。如汪某违背上述禁令,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则,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等处分措施;构成立功的,依法追查刑事义务。
人身平安维护令作为《反家庭暴力法》中极端重要的一环,对有效预防和阻止家庭暴力行为具有深远影响。雨山法院下发的这道全市第一宗人身平安维护令,将对实在维护、保证全市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打响振聋发聩的具有警表示义的“第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