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墙体广告 6月23日,记者走进藤县藤州镇积和村,看到红花绿树道边立,硬化道路村中铺,明澈净水屋边流,村规民约墙上挂。在生态乡村建立工作中,藤县分离实践,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增强宣传教育、严厉督查惩戒,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施行提供坚实保证。
《条例》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树立政府财政主导、村民委员自筹、社会资金支持的乡清洁费多元化投入机制;鼓舞购置社会效劳展开清洁工 作等。截至今年5月,藤县已投入生态乡村建立专项资金4700万元,用于建立渣滓池、燃烧炉和购置运输车等。同时,施行生态乡村“以奖代补”机制,以村屯 筹集保洁费为基数,给予筹集资金总额的30%的奖补,县政府为各村(社区)每月布置近1000元的保洁费,保证村屯保洁经费,目前该县17个乡镇共筹集保 洁费750万元,县财政奖补近225万元。
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藤县针对山区大众文化程度不高、信息来源不广等实践,印刷《条例》解读小册子免费发放,并经过举 办“生态乡村”主题晚会、牛歌戏演出、捐款活动以及发送手机短信(微信),在乡镇街道、公路沿线和主要路口等地悬挂横幅等措施,确保乡村建立活动家喻户 晓,人人参与。此外,该县督查指导组定期或不定期停止督查,县乡村办今年上半年展开了一次总体考评,并组织督查活动21次,检查村屯1500多个,下达整 改通知31份,诫勉说话22人,通报批判21人,免职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