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墙体广告 今年3月,行将40岁的杨青收到了人生中第一张法院传票。她的亲生父亲杨正元将她、四姐杨柳和妹妹杨兰告上法庭,诉请法院让三姐妹“常回家看看”。
杨青供认,虽然是本人的亲生父亲,但本人和姐姐杨柳已10年没回家看过父亲,也没打过一个电话。但她解释,并非本人不孝敬父亲,而是“有家难回”。
本应血浓于水的父女为何形同陌路以至法庭对峙?
一场官司
父亲告三个女儿不回家
法院调解:每年探望两次
2016年春节,杨柳、杨青、杨兰三姊妹和家人回到老家古蔺,住在姐姐杨春家,初三给杨春庆了生,下午杨兰分开古蔺,其他姐妹也于初四分开。
姐妹们没想到,这趟回乡,居然触发了一场父女之间的官司。
“她们全部回了古蔺,不只没来看我,连一个电话都没有。”从邻居处晓得女儿们回过古蔺后,父亲杨正元十分愤恨,“她们只给生活费,10年来连一个电话都没打过,更不说探望了!”杨正元公开表示,要起诉老四、老五、老六三个女儿。
三姐杨春一方面立刻告知了三个妹妹,一方面力劝父亲,但劝说并没有效果。杨春又赶紧找到大姐杨佳和姐夫骆祥劝慰,但父亲依然不听。
今年3月底,这起父亲状告女儿请求“常回家看看”的案件在古蔺县人民法院开审,到场的只要法院法官、书记员、法警、杨正元和代理律师五个人,被告席和旁听席均空无一人。“父亲的脾气暴躁,我们不敢来参与庭审。”老三杨春说。
案件最终以调解的方式完毕。调解书称,双方当事人达成以下协议:杨柳、杨青、杨兰三姊妹每年各探望父亲两次,其中一次限定于春节期间,另一次限定于春节之外其他时间范围;三姊妹每月至少打一次电话问候父亲杨正元。
对话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