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墙体广告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的公告显现,在7日上午停止的2016年高考语文科目考试过程中,3名考生因违规,拟取消他们该科目考试成果。
当日上午的高考语文考试过程中,呼伦贝尔市根河市第二中学考点2名考生,以及兴安盟阿尔山市第一中学考点1名考生,均因携带“规则以外的物 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国度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中的相关规则,决议拟取消3名考生语文科目考试成果。
公告显现,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能够在15日内提出陈说、申辩意见,并提供相应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资料,逾期则会被视为放弃此项权益,届时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依法依规做出正式处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