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曾某卿因犯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60万元。
曾某卿,1980年出生,2012年3月至2014年9月间,她以经营片仔癀、肝宝生意为由,胡编片仔癀会大涨价、要囤货做大生意,吸引他人投资。曾某卿向他人许以高额利息,通过此方式,骗取他人共计864.785万元。
其间,曾某卿拆东墙补西墙,将部分借款用于支付许诺的高额利息,骗取被害人的信任,直至资金无法维持。
2014年9月1日,曾某卿又以每盒3670元的价格,向郭某购买100盒片仔癀,共计价值36.7万元。随后,她分2次支付150000元定金,骗取郭某的信任。之后,曾某卿又将这些片仔癀以稍低的价格,抵押给朱某锋用于借款并逃匿,却未支付郭某剩余货款。
但曾某卿分四次将片仔癀取走后,却未支付张某强货款,并且玩起了失踪。同时,曾某卿将其中的1000粒抵押给朱某锋用于借款。
法院审理认为,曾某卿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500000元;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60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