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泉州人廖某祥承揽到漳浦县殡仪馆迁建项目高楼的涂料装修工程,他雇佣5名工人作业施工,两边合同约好按施工面积核算薪酬。2015年5月,在项目完成近80%时,工程部就给廖某祥拨付了近90%的金钱。可廖某祥却把工程款周转用于另一个工地,形成工人拿不到薪酬,也没钱买资料。期间,廖某祥悄然脱离漳浦,改变手机号码,躲藏起来。发现老板失联后,着急的工人忧虑拿不到工钱,于2015年8月向劳动部门投诉反映廖某祥拖欠劳动报酬。
劳动部门随即打开查询,向廖某祥下发期限整改指令书,并依法责令廖某祥在2015年11月前足额付出雇请工人薪酬53335元。可到了本年1月,廖某祥依然未按要求付出雇请工人薪酬。所以,劳动部门遂将廖某祥涉嫌拒不付出劳动报酬罪一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展开有关查询取证作业,将廖某祥列为网上逃犯。经过发动,廖某祥在泉州老家的派出所投案,并筹钱返还工人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