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墙体广告 11月11日,泸县玉蟾街道召开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集工作会。在家领导班子成员,各村(社区)支书、主任、联村(社区)组长共70余人参会。
会上,街道办副主任李陈重点就2017年参保对象、缴费标准、缴费补助、缴费方式等工作进行培训。
会议强调,要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早启动,积极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推动落实。要加大宣传,充分利用会议、村村响、宣传栏、宣传单等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调整后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让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广大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参保率;要强化考核,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列入目标考核和重点督办事项。
据悉,2017年泸县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分设两档,第一档为150元/人·年,第二档为300元/人·年。对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Ⅰ至Ⅱ级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县财政按第一档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孤儿和重度精神病人,县财政按第二档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城乡居民中0-18岁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县财政按第一档缴费标准的50%,即75元/人·年给予补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第一档由政府给予全额补助。补助对象中,同时具备两种或两种以上补助条件的人员,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则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参保补助;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一种政府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