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年度方案,全市40条主要流域水质优秀(到达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90%以上,Ⅰ~Ⅱ类水质比例稳中有升;列入福州市水污染防治目的义务书考核的20个流域断面水质优秀(到达或优于Ⅲ类)比例到达90%以上;全市小流域消灭“渣滓河”,归入考核的小流域断面到达年度考核目的。市级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县级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8%以上,乡镇级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
此外,福州市将定期组织市级督办单位展开结合督查,对工作停顿滞后的年度项目、水质达不到考核请求的断面、水质长期超标的小流域,提请市政府研讨催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