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墙体广告 据银监会网站22日音讯,交通银行宜昌分行存在处理无交易布景或交易布景不清的银行承兑汇票、违背审慎运营准则处理相关公司授信的违规行为,被我国银监会宜昌监管分局罚款40万元。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音讯,交通银行宜昌分行存在处理无交易布景或交易布景不清的银行承兑汇票、违背审慎运营准则处理相关公司授信的违规行为,被我国银监会宜昌监管分局罚款40万元。
处分根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以下为处分原文:
宜昌银监分局行政处分信息揭露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行政处分决议书文号 宜银监罚决字[2015]5号
被处分当事人名字或称号 自己名字——
单位称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法定代表人(首要负责人)名字张永华
首要违法违规现实(案由) 存在处理无交易布景或交易布景不清的银行承兑汇票、违背审慎运营准则处理相关公司授信的违规行为。
行政处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分决议 罚款人民币40万元
作出处分决议的机关称号 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宜昌监管分局
作出处分决议的日期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