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墙体广告 依照国度长江经济带开展战略及今年5月国务院环境维护督查工作中港口污染防治的相关请求,依据《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展开管理长江非法码头工作的通知》《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长江非法码头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的布置部署,泸州市航务(中央海事)管理局市航务管理部门于1月19日启动了全市港口运营资质清算核对专项行动。行动截至2月24日,对在全市范围内展开消费运营的66家港口运营人和未获得运营资质的码头停止了全面排查,依据排查结果,航务管理部门对局部码头运营企业存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严重平安隐患停止了跟踪整改。
执法人员请求业主(左一)限期整改关停
截至2月24日,局部非法占用岸线资源行为正按期整改关停中。
江阳区华阳街道狐狸山河边砂石码头,是2016年泸州市桑树湾建材有限公司租用当地村民土地在河边挖山、修路建造起来的非法建立、运营码头,码头左近建有配套的碎石加工厂。堆场运用岸线不属于港口规划岸线,业主应用自然坡岸停止船舶装卸作业的行为,严重违背了《港口运营管理规则》第二章第六条之规则。同时该区域位于长江六桥的桥墩位置及南郊水厂二级饮用水源维护区域内,存在严重平安、环保隐患。泸州市航务(中央海事)管理局依法向业主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请求业主立刻肃清堆放砂石、严禁船舶停靠及卸载作业。目前,已被责令于2月25日前完成整改、关停。
行将关停的溪子口非法码头
龙马潭区特兴镇溪子口砂石堆场(码头),是由业主邹某、蔺某租用特兴镇桐兴村17组土地建造的非法建立、运营码头,现建有总长为98.5米左右,宽1米的沿江挡墙。业主未经允许擅自占用长江规划岸线修建建筑物,扰乱了正常的港口根本建立程序,影响我市港口总体规划,严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14条、第45条之规则。泸州市航务(中央海事)管理局分别3次向其下发了《责令矫正通知书》,请求其立刻中止施工建立,撤除在建立施,恢复长江岸线原状,严禁船舶停靠、卸载作业,并屡次结合龙马潭区水务局等部门到现场执法,催促其中止违法违章行为。目前,已中止违法违章行为。
非法占用正限期关停的华阳狐狸山非法码头
据泸州市航务(中央海事)管理局运输科长陈莹通知记者,接下来,泸州市航务(中央海事)管理局将继续依法行政,辅佐手续不全的港口(码头)运营企业完善手续,对存在严重平安隐患的港口(码头)运营企业限期整改,对非法建立运营的码头严厉关停,将核对整治工作推向纵深,实在维护泸州稀缺、不可再生岸线资源,将国度长江环境大维护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