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墙体广告 假期游玩时,与小同伴偷偷翻墙进入左近工厂,没想到8岁的童童因而触电致残,并花去了不菲的医药费,父母一纸诉状将工厂与供电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常德汉寿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判决两被告承当六成义务,而童童及父母承当四成义务。
假期是儿童不测多发时段,溺水、跌落、烫伤、中毒、窒息、厨房平安和乘车平安应时辰警觉。
男孩游玩触电致残
2015年2月,童童在姑妈家过寒假。2月9日,他与小同伴在左近一个砖厂内游玩,趁没人留意,他翻过配电变压器围墙,在触到带电变压器时触电。
童童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54天,医院诊断为双手电击伤,双手电弧烧伤4%,共破费医疗费4万多元。后经审定,童童构成八级伤残。
这家砖厂是一家从事环保砖加工、销售的企业。事故发作后,该砖厂赔偿童童5000元。而当童童家人请求砖厂承当医药费时,对方回绝了,在屡次协商无果的状况下,童童家人状告砖厂和供电公司。
本身及监护人
承当四成义务
汉寿法院审理后以为,砖厂作为涉案配电变压器的产权人,不断占有、运用该变压器,童童在游玩时接触带电高压变压器而触电受伤,砖厂未提出证据证明该损伤是因童童成心或者不可抗力形成的,故应对童童损失承当赔偿义务。
童童违背法律规则在带电高压变压器四周游玩招致触电,本身存在相应过错,其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应承当相应义务。
供 电公司作为供电人应辅佐电力管理部门对用电人用电平安、隐患排查、整改等停止指导、催促,该案涉案配电变压器外的围墙一面已破损,存在较大平安隐患,被告 供电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已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催促用电人对用电平安隐患停止排查、整改,亦应对被告承当相应的赔偿义务。
汉寿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肯定被告砖厂、供电公司分别对被告的损失承当50%、10%的赔偿义务,被告及其法定监护人自行承当40%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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