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墙体广告 近日,零陵区人民法院通报一同以“拼车”为由施行诈骗的案件。该团伙以“免费拼车”为诱饵,经过套取被害人信息停止诈骗,诈骗金额25900元。经法院一审讯决,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2015年11月6日,该诈骗团伙行窜至永州汽车北站,在候车室遇到被害人唐某。团伙成员邓某、张某假意上前攀谈,从中套取唐某的家庭信息,并讯问其目的地。在得知唐某要前往双牌县时,邓某提出他们正好也要前往双牌,并与唐某商定一同去车站外面“拼车”。
出站期间,邓某将套取的信息悄然通知后面跟上来的团伙黄某,黄某经过电话小声告知在车上等候的陈某。随后陈某、刘某驾驶面包车停在几人的旁边。陈某伪装 讯问去双牌县的路,邓某立刻说他们几人也要去双牌,于是,陈某提议让他们上车给他指路,能够顺便将他们带到双牌,不收车费。
在黄某、邓 某、张某的鼓动下,唐某坐上了刘某驾驶的面包车。随后,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陈某假装“巨匠”给邓某、黄某看手相,以骗取唐某的信任。陈某又借机给唐某看手 相,宣称其有“血光之灾”,骗取了她的二张银行卡及密码。当车辆开至零陵区南津渡大桥往双牌县方向时,陈某以减灾消灾为由将唐某骗下车。后由邓某、张某前 往银行将2张银行卡内的钱取出,共计25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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