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6月30日前,企业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的,安徽宿州墙体广告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经过后,能够向企业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缓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批准的缓缴企业不作为欠缴处置,企业征信不受影响。企业缓缴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公积金正常提取和申请贷款。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安徽宿州墙体广告需求向贷款发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延迟还款申请,审批之后不作逾期处置,不作为逾期记载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但是,在申请延迟还款期满后,还款人应于次月一次性还清拖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并依照原借款合同商定实行正常还款义务。 而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年初以来未以租房理由支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安徽宿州墙体广告能够在6月30日前提取一次用于支付房租,支取额度分别是宿城全年不超越12000元、各县区不超越8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