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墙体广告 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原政委邹文强曾为了帮女老板徐洁卖酒,而向公安系统的三家单位主要担任人“打招呼请求购置”,徐洁后来给了邹文强30多万元“回 扣”,其中15万元被邹文强指定转给了其情人。徐洁被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一审以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后提起上诉,该案昨日在广州市中 院二审开庭审理。
今年53岁的邹文强是广东龙川人,在担任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政委前,曾任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副局长。2008年初,在治安局副局长的位置上,他荣获2007年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据邹文强在证言中说,他在担任治安局副局长期间,在2008年4月后分管统筹全局信息化工作、基层根底工作,担任全省派出所工作指导、社区警务工作指 导、内保单位安保工作、保安工作指导。2011年,他去广州市茅乡源贸易有限公司买了几箱红装习酒时见到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徐洁,与之结识。
邹文强表示,后来清远市公安局清城辨别局、湛江市公安局、东莞市公安局指导找他买酒,他就将徐洁引见给他们。“2012年初,我先后经过手机短信把东莞 市公安局下属的茶山分局局长陈某某、清远市公安局清城辨别局局长何某某、湛江市公安局局长张某某下属的手机号码发给徐洁,让徐洁直接和他们联络,这些单位 都向徐洁的公司买了酒。”
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一检查明,2012年间,徐洁为感激时任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副局长邹文强(另案处置)应用职务便利,帮其打招呼销售红装习酒,在2012年4月和6月分两次经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送给邹文强益处费共302207元。
邹文强称,其让徐洁把这30万元转到指定的账户,其中一笔15万元转至其嫂子谢某某的账户,另一笔15万元转给了梁某容。邹文强在证言中坦言,梁某容是其情人。
来自梁某容的证言则说,2012年初,她在邹的倡议和协助下,认识了徐洁,加盟了习酒销售网络,并依据邹的授意,选址开设了贸易公司,店铺装修共花了16万多元,其中15万元是徐洁经过银行转账的。
2014年3月30日,广东省纪委发布了时任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政委邹文强涉嫌严重违纪承受组织调查的音讯。4月1日,徐洁向广州市检察院投案自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