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务院下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明确提出在我国新能源车产业发展规划的整体构思、基本准则和发展趋势企业愿景。在税款层面,《规划》明确提出要完善法律法规管理体系,贯彻落实新能源车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现行政策。
2020年逐渐执行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工业生产和信息化管理部公示2020年第24号)确立,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买的新能源车免税汽车购置税。
现行政策关键点:
●免税汽车购置税的新能源车就是指新能源车、通电式油电混合(含增程式)轿车、燃料电池轿车。
●免税汽车购置税的新能源车,根据工业生产和信息化管理部、国家税务总公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下称《目录》)执行管理方法。自《目录》公布生效日,购买纳入《目录》的新能源车免税汽车购置税;购买時间为机动车辆市场销售统一发票(或合理凭据)上标明的时间。
●对已纳入《目录》的新能源车——
工业生产和信息化管理部对车企提交的车子电子信息技术中的免税政策标志开展审批,并将根据审批的信息内容传输至国家税务总。
税务局根据工业生产和信息化管理部审批后的免税政策标志和机动车辆统一销售清单(或合理凭据),申请办理汽车购置税免税政策办理手续。
●2020年12月31日前已纳入《目录》的新能源车免税汽车购置税现行政策再次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