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疫苗管理法》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关键对新冠病毒活疫苗的购置派送方式,存储、运送、疫苗接种阶段的质量管理状况开展查验,标准预苗购置派送、存储、运输管理,贯彻落实新冠病毒活疫苗整个过程溫度符合规定,完成最少包裝模块预苗信息内容追朔,保证整个过程、各阶段符合规定。
到目前为止,遂宁市总共派出稽查人员112人数,查验疾病防治操纵组织5家次,接种疫苗企业36家次,抽样检查新冠病毒预苗32批号。
下一步,全省销售市场监督机构将用心进行“春雷行动2021—新冠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再次严苛依照有关相关法律法规,对全省药品安全、预苗的派送、打疫苗阶段的品质开展管控,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医疗器械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