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通过了《咸宁市商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业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以及依据《指引》制定的《咸宁市商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条约》(以下简称《条约》),断定自律机制委员代表会议为自律机制最高决策机构。
咸宁商场化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是由我市辖区内金融机构构成的商场定价自律和协调机制。商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符合国家有关利率办理规则的前提下,对金融机构自助断定的货币商场、信贷商场等金融商场利率进行自律办理,保护商场正当竞赛秩序,推进商场规范健康发展。
咸宁市商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承受中国人民银行咸宁市中心支行的指导和监督办理,其成员单位包含当地全国性金融机构和省级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乡村商业银行、乡村协作银行、村镇银行。《指引》规则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权利与责任,并出台了联合制裁办法。
会上,咸宁工行首要负责人以主任委员身份作了表态性讲话,他表示,全市24家金融机构既是竞赛对手,又是协作伙伴。在党的正确领导、央行的有力监督和各家金融机构的一起努力下,全市在利率商场化变革中坚持审慎自律,不搞歹意竞赛,体现平稳有序。往后各成员单位将以《条约》为保证,持续审慎自律,一起保护来之不易的杰出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