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打电话 在线咨询 识别微信 客户
留言
广告咨询
  • 广告形式
  • 发布面积   平方米  
  • 发布地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提交
关闭 产品推荐
中国门头店招协会执行会长
广告热线:400-6060-805
在线QQ联系 (QQ:342064355)
合肥经开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非法占地被罚款8.1万余元
相关案例: https://www.gyxmad.com/anhui/ 本文标签: 安徽池州门头店招

服务热线:400-6060-805 时间:2021-07-01
识别扫一扫,生意好朋友

6月28日,记者从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合肥经开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因两次非法占地行为,共被罚款8.1万余元。

据悉,合肥经开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未经批准,于2016年7月至2019年12月占用经开区高刘社区土地9.17亩,建设市政道路康定路(小高路-羽绒街),目前该条道路已建成。经实地勘测,该宗地9.15亩(其中耕地5.69亩,非耕地3.46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剩余0.02亩(全部为耕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责令该单位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9.17亩;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道路附属设施0.02亩,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道路9.15亩;罚款68633.4元。

此外,经查明,合肥经开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未经批准,于2019年7月占用经开区高刘社区土地9.61亩建设市政道路陈桥路(联合路-红卫南路),目前该条道路已建成。经实地勘测,该项目占用的9.61亩土地中,已批准划拨用地6.05亩,剩余3.56亩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经核实,该宗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版)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该单位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3.56亩;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道路及附属设施3.56亩;对非法占用土地3.56亩,合计罚款人民币12866.65元。


粤ICP备20040522号-1 地址:光谷科技港
客服热线: 400-6060-805
版权所有:广东欣美广告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广东欣美广告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