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工作指导,压实主体责任。先后对全州12家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开展证后监督检查,帮助企业查找分析存在问题,提升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同全州18家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100%签订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督促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开展抽样检查,强化预警监测。围绕群众食品消费热点,用活用好抽样检查技术手段,共组织开展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7批次、聚酯(PET)无汽饮料瓶15个批次,开展塑料一次性餐饮具29批次、纸杯19批次、纸碗2批次,配合省级抽查奶瓶、保鲜碗、保鲜袋产品8批次,抽样检查覆盖全州食品有关产品生产、流通各个领域,及时发布消费提示1期,强化产品质量风险预警监测。
三是开展检查督促,强化跟踪问效。定期不定期对8个县(市)市场监管局履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全州市场监管部门把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抓实抓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保证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