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墙体广告 昨天,天铭快递有限公司(运营“天天快递”品牌)领到了一张温州邮政管理局对该单位罚款15万元的处分决议书。缘由是该公司所属快递网点未执行实名注销、开箱验视等平安制度而招致假币流入寄递渠道。据悉,这是温州快递业按照《反恐法》开出的首张巨额罚单。
日前,依据温州公安局通报的立功嫌疑人运用虚假姓名,先后屡次经过天铭快递有限公司梧田二部寄递假币的线索,温州市邮政管理局停止核实后查实,天铭快递有限公司梧田二部快递员在该起案件中,未对客户身份停止查验(与寄件人熟习),也没对邮寄物品执行开箱验视,致使假币流入寄递渠道,形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随后,温州邮政管理局在调查核实的根底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惧主义法》第二十条、第八十五条规则,对该快递公司处以15万元的行政罚款,同时对法人代表、平安义务人、网点工作人员分别处以1万元、1万元、2万元钱的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惧主义法》第二十条规则: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平安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停止查验,按照规则对运输、寄递物品停止平安检查或者开封验视。对制止运输、寄递,存在严重平安隐患,或者客户回绝平安查验的物品,不得运输、寄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