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墙体广告 市发改委、 教体局发布了2016-2017年度全市中小学效劳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规范,对责任教育时期、高中时期、 中等职业时期教辅材料费等作出规则。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有关负责人23日表明, 各地中小学不得打破收费规则规范,不得再代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一年级教辅材料费每生每期不超49元,七年级不超154元,高一不超257元。
收费规范
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责任教育时期校园教辅材料费:一年级最高限额为每生每期49元,二年级为46元,三年级为62元,四年 级为61元,五年级为69元, 六年级为70元, 七年级为154元,八年级为189元,九年级为175元;伙食费按实收取、不得盈利;根本医疗保险费按我市乡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缴费规范履行。高中时期学 校教辅材料费:高一年级最高限额为每生每期257元, 高二年级为303元,高三年级为193元;课本费,高一年级每生每期300元,高二、高三上学期330元,高二、高三下学期270元;作业本费30元;伙 食费按实收取、不得盈利; 根本医疗保险费按我市乡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缴费规范履行。
中等职业校园效劳性收费和代收费持续依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教育厅对于规范高等校园学生代管费和效劳性收费的告诉》(川价发〔2005〕 122号)、《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对于我省高校收费有关疑问的告诉》(川教〔2007〕190号)履行;根本医疗保险费按我市乡镇 居民根本医疗保险缴费规范履行。
五个禁止
市发改委、 市教体局联合下发的告诉中明确, 在城市中小学就读的乡村学生已参与“新农合”的,不再重复参与乡镇(乡)居民根本医疗保险; 禁止越权设立收费项目、 未经批阅收费或打破现已批阅的收费规范收费; 禁止各级各类校园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答应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出售商业保险;禁止校园收取午休管理费(关照费);禁止校园在军训时期向学生收取军训 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学生在校蒸饭,校园应免费供给效劳,所需费用在校园公用经费中列支, 对乡村责任教育学生养分改进方案的试点校园, 实施食堂供餐的,可统筹思考国家补助资金,依照非盈利和自愿的准则收取伙食费,供给完好的午饭或晚餐;本告诉所拟定的教辅材料费为最高限额,期末按实际费 用结算,多收的费用照实交还学生,初中、高中毕业班学生所需复习材料独自计算, 本着自愿购买准则,据实收取,各校禁止使用盗版教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