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年底,浙江省作为全国国有林场变革试点省之一,第一批经过了国度验收,率先全面完成变革任务。为稳固变革成果,加强开展潜力,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立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浙江省提出创立现代国有林场的开展目的。在《通知》下发的同时,制定出台了《现代国有林场申报命名方法(试行)》。
现代国有林场评价量化指标包括生态维护优先、产业开展充沛、根底设备完备、林区富有调和4个指标类别,包含森林掩盖率、蓄积量、科学规划、聪慧林场、森林生态文化、队伍建立和职工保证等21项评价内容;另设1个附加指标类别,包含科研成果、建立效果和工程项目等内容。
依据《方法》,浙江省现代国有林场申报命名工作每年展开一次,经同级政府同意后,由国有林场所在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向省林业厅申报创立方案。列入创立方案的,于3月31日前由所属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建立计划并经同级政府批复后施行,同时抄送省林业厅。依据建立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后,国有林场所属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于10月31日前完成建立自查,经同级政府审核后,向省林业厅报送验收资料。